为扩大高质量供给,激发消费新活力,支持商贸与旅游、体育、文化创意等业态融合发展,推动南沙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,南沙于2023年10月9日出台《广州南沙新区(自贸片区)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》。
具体来看,商贸服务业十条政策的推出,目的是支持商贸与旅游、体育、文化创意等业态融合发展,推动南沙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,帮助更多知名品牌和优质企业“走出去”
新入统企业奖励区级经济贡献80%、存量企业奖励区级经济贡献存量部分60%和增量部分90%的总和
免租扶持按实际租金50%补贴,最高100万元
进驻大宗商品产业集聚区最高奖励区级经济贡献90%(与第一条不可同时享受)
知名内地、港澳、国际零售品牌按实际投资额10%补贴,最高300万元;引进1家广州首店30万元、南沙首店10万元招商运营主体奖励,最高200万元/年
南沙首店、港澳以及国际知名品牌企业,按实际投资额30%予以落户补贴,最高100万元
南沙品牌餐饮、零售企业在全国拓展直营分店奖励,最高100万元
消费场景升级改造奖励按实际投资额10%补贴,最高200万元
联动商贸行业协会举办促消费活动经费按活动实际投入额20%,给予行业协会活动经费补贴,最高50万元/年
餐饮企业经营的集体食堂,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;最高奖励区级经济贡献的50%
政策竞争力更大:奖补力度超过南沙以往同类政策,如对新落户品牌首店给予最高300万的落户奖励,用强力举措鼓励品牌首店落户南沙,进一步推动南沙居民消费增量提质。
政策覆盖面更广:除品牌首店落户奖励外,新增鼓励南沙品牌"走出去"、鼓励消费场景升级改造、支持集体食堂规模化经营等支持条款,多措并举,加快提升南沙居民消费品牌形象。
政策回应更迅速:快人一步,迅速回应广东省近期印发的《促消费专项行动政策措施》,因地制宜提出举办促消费活动、营造消费氛围等促消费相关举措,积极落实相关工作精神,体现南沙自贸片区政策。
政策条款更简单:为进一步提高惠企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度,更好促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,简化了条款,例如首店落户奖按比例奖补,同时将扶持办法与实施细则"二合一",力求企业了解政策”一本清”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主体,专项资金不予或暂缓资助:
1. 近三年内(自申报主体提交扶持政策奖励申请之日向前追溯3年,具体日期以申报主体提交申请表格落款日期为准,下同)在税收、安全生产、环保、劳动等方面存在违反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,且受到相关有权部门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行为。重大违法行为起算时点为被处罚的法人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,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,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;
2. 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;
3. 近三年内申报主体及法定代表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、商业贿赂、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或纳入异常名录的,或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侦查尚未结案的;
4. 提出资助申请后,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、主管税务机关或统计关系发生变化,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