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振兴香港经济,把握国家战略发展规划的机遇,缓解香港中小企业或初创企业人不够、钱不够等各种困境,推出了各项多元化的政府资助计划。2012年6月香港政府推出“品牌发展、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计划” [简称“BUD专项基金”]
BUD专项基金,全称“发展品牌、升级转型及扩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”是香港在2012年6月推出的专项基金项目,以资助非上市香港企业推行有关发展品牌、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的项目,提升他们在内地的竞争力,促进在内地的业务发展。从而以提升香港企业在国内乃至整个国际的市场竞争力,让企业走出去,更多向香港以外的地区发展业务。BUD专项基金自2012年推出至今,一直在不断提高每家公司可获资助的资金上限,由一开始时的50万元提升至现在的700万。
所有按照《商业登记条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记,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企业,均符合资格申请资助。无论是从事制造或服务行业,或是否已在内地、自贸协定或投资协定经济体有业务运作,均符合资格申请资助。
资助根据对等原则提供,即政府最多资助个别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%,而企业须以现金形式承担不少于该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%。在基金的申请期内,每家企业一共最多可获资助核准项目及最高累积资助金额分别为70个核准项目及700万港元整。
任何有助个别香港企业透过发展品牌、升级转型及/或拓展内地、自贸协定或投资协定之项目均可申请资助
发展品牌
品牌发展策略与计划制定;
品牌定位及形象设计及市场调研、品牌推广等。
升级转型
新产品设计;
新技术引进;
管理体系提升;
生产自动化等。
拓展内销
内销市场研究;
内销策略与计划制定;
内销渠道建立;
产品/服务推广等。
增设业务组织及人手
增设新业务组织 / 增聘员工
每个获资助项目须在不超过24个月内完成。
「BUD专项基金」分为一般申请及“申请易”两份申请方式,两者的不同点在于:
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:
一般申请: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港币
申请易:每个项目最高10万元港币
拨款方式:
一般申请:申请企业可选择以方式 1 - 申领首期拨款或方式 2 - 不申领首期拨款提交项目申请
申请易:不设首期拨款
项目推进时间:
一般申请:最多24个月(如推行时间为 18 个月以上至 24个月的项目,企业需提交涵盖项目推行首 12 个月的进度报告及年度经审计帐目)
申请易:最多12个月